裝修技檢 考蓋違建
4天試題頻出錯 考生串聯抗議

【黃詢衡╱台北報導】「試題粗糙,還叫人做違建,怎麼可以這樣?」多位民眾向《蘋果》投訴,指上個月舉行的「建築物室內裝
修工程管理」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試題搞烏龍,要求加分。但主考單位勞委會中部辦公室不打算加分。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余
正任則說,技能檢定的試題叫人蓋違建,實在太誇張了,考生應據理力爭。

有夠離譜

考生彭旺順及于先生等人指出,這次考試有近三千人參加,從三月十一日至十六日分六梯次考試,但四天的考卷都有明顯錯誤,例
如所附平面圖標示錯誤(三十三公釐誤寫成三百三十公釐),以及題目中使用的「淨高」一詞和工程實務使用的術語意義不同等。
「但最離譜的是有題目竟要叫考生做天窗,以及繪製剪刀型樓梯,這兩樣一是違建,一是法令已規定不能蓋,怎麼還出現在題目中?」

中辦決定不加分

「考試讓人失業,這是技能檢定的目的嗎?」考生彭旺順是一家裝潢公司的老闆,但因沒有取得技術士證照,許多公民營企業的裝
潢工程都不能接,他說,考試錄取率只有一成不到,但試題卻刁難,讓人不滿。其他考生則反映今年試題除了錯得離譜,試題品質
也真得很糟,他們要求主考單位針對有問題的考題能加分。因考生反彈甚大,負責此項考試的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四月十七日還特別
開會研商對策,但會後仍決定不加分。中辦二科代理科長陳攀起說,試題雖有問題,但沒大差錯,所以仍維持原立場。不過考生若
有疑義,仍可在收到成績單後十五天內,申請複查。

試題第四題要求考生製作天窗;試題附圖明顯標示錯誤,33mm卻標成330mm。

講師:實在不妥

對此,考生們仍感不滿,已進行串聯,持續向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抗議。
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余正任說,技能檢定的目的應該是提升從業員的技能水準,但如果試題都叫人蓋違建,水準怎麼提高?尤
其有些題目是要裝潢師傅去做建築師該做的事,實在不妥。他說,他雖然已經持有執照,且在教課,但若真的去考,可能也會考不好。

報你知

剪刀型樓梯易致煙囪效應

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余正任說,「剪刀型樓梯」是指兩支直通樓梯交叉而成,一支為上行,一支為下行,主要作為逃生用。不過
因此種樓梯空間易造成煙囪效應,所以新建大樓都已捨棄不用
 
非常感謝蘋果日報記者 黃詢衡 先生的據實報導。
也感謝彭先生長期以來與行政單位的據理力爭,文件往來。
更感謝余正任老師的專業說明,以及為考生的權益不留餘力。

很早之前已收到彭順旺先生與相關單位的行政文件,彭先生也將此事尋求蘋果日報記者黃先生的幫忙,這些過程,已經是上個月的事了:日前,余老師也收集了很多謬誤的考題,向有關單位反應,最後,藉由蘋果日報黃先生日前的報導,將事件反映給社會大眾清楚。

以上,只是描述過程,很多人問,為何不立即向有關單位反應呢,相信,有參與考試,並且提出申訴者,都接到一些不可置信的回應,我們選擇,讓更多的人親身體驗之後,也許,才知道之間切身之痛在於何處,我們於推動此交流園地之時,已面臨重重困難,但這些困難都比不上,這些有正義感的人,我們在此為這些人致敬。

也許,很多同業伙伴還不是很清楚整個過程,將一些最簡單的訴求分析給大家分享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1.考試,是為了制度管理化,輔導人民合法,但主管單位卻未依此信 念,任由未經過公評或甄選者成為出題者,造成出題方向紊亂,錯誤百出,如何取信公平呢。(如果可以隨便找人,我個人推薦建築部分黃永洪,李祖源,室內設計部分余正任,郭純純,以上皆為業界名人,是否更有說服力呢?)

2.評分,一個國家政府級測驗,測驗項目及評分標準沒有準則,任由評分者自由心證,實非應該,在在顯示有關單位應該全面檢討,(建築師考試都還有明確的科目,為何室內設計就沒有呢?光一個照明,可以考的範圍多如牛毛,我就不相信燈光博士就全懂,因此,應該清楚的明訂範圍。)

3.錄取率,經由考試及評分之後,所產生的錄取率,並無法取信於考生,自由心證及無準則的亂搞,讓人覺得主管機關有嚴重失職的情況。

4.講習,講習原意是將取得合格證書的人,集合起來傳達政令,本應該由相關單位派員上課,如消防署,營建署官員,市政府工務局處,但卻發包給民間團體,除了收費高,又非政令宣達,有關單位怠忽職守情況,毋須多述。

5.換照,經由雜亂無章的考試及亂七八遭的講習之後,終於可以換照,但請注意,無論你是考到一張還是兩張都是同一個登記號碼,也就是說,設計及施工是寫在同一張紙,那麼為何不考一張就好了?為何要分設計及施工?當然就是因為執業範圍的不同,其實,應該是分開才對。

6.開業,到此恭喜你,終於取得營字號登記證,您可以開始合法的做生意了,但我還是要透露給您知道,根本不用那麼累,直接申請工程行,或是個人工作室即可,在法令之下,您一樣可以開發票,拿工程,所以,考不考根本無所謂。

綜合以上幾點流程,只是大家都會碰到的情況,其實那些過程都還好,最可惡的是,當大家努力的往合法方向前進,配合相關單位的規範,取得合格證書之後,告訴大家,基於室內裝修管理辦法,很抱歉,到現在還不是很明白這張合格登記書有什麼用處?

再者,室內設計及裝修本乃不同於建築設計營造,為何建築師為師級,而室內設計師為士級?(專業技術人員)難道室內設計只是附屬於建築之下的下包嗎?那為何消防會有消防設備師?不是一樣是在建築物之下嗎?追根就抵,還是因為被有心人士控制,只能說一句話,主管單位,失職!!

相信大家都看過很多的討論,也相信大家都看的一頭霧水,這也就是我們決定等夠多人體驗及明白整個流程之後,再將參與討論的內容,寫成陳情書,將具體訴求送交有關單位檢討,目前清本正源的方式,就是修改或增設法令,讓室內設計Interior這個行業受合理的法源保障,而非附屬於某個單位之下。

以下有幾點訴求提出來給大家參考
1.考試命題委員需經擁有專業證照人士或經考試合格者命題。
(無論學界業界,先考到牌再說,才能讓人信服)
2.考試應著重於室內設計及裝修部分,而非建築專業部分。
(專業分工,室內設計考試不應成為空調技師或結構技師考試)
3.評分標準應有準則依據,公平公開。
(美學因人而異,應針對正確性,可行性,而非自由心證)
4.增設專責審查機構,管理室內裝修申請,竣工及查驗工作。
(建築師已經太忙了,別在煩他們了)
5.設立室內設計師法(及工程管理),保障室內設計師工作權。
(所有人都可以稱為設計師,如何保障生存權呢?)
6.修改室內裝修管理辦法,而非架構於建築法之下。
(建築法規定建築師不可承攬工程,卻順理成章可以作室內裝修
施 工,擺明違法。)

落落長了一大堆,其實,只是將大家的心聲寫出來,相信有更多伙伴覺得還不夠多,針對這點,也就請大家多多補充,在此,我們還是再度感謝所有先進的努力,以及各位伙伴的支持,相信,要改變現況是有困難的,但我們更相信,不做永遠無法改變,眾志成城,我們的訴求,只是基本的工作權,相信有關單位也會願意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利,大家加油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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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n f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